据最高检消息,近日,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就“留庄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检验整改成效,以法治力量护航地方特色产业健康发展。此举获得了与会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的认可。
“留庄大米”产自确山县留庄镇,凭借当地独特的自然条件,于2020年获国家农产品(850200)地理标志登记认证,是当地农业的“金名片”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
2025年10月,确山县检察院根据志愿者线索立案调查,发现县域内存在多家商户擅自使用未经核准的标识或直接标注“留庄大米”进行销售,导致产品来源不清、质量失控,严重损害了品牌信誉和消费(883434)者权益。
为推动问题解决,确山县检察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召开联席会议,邀请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及镇政府、商户代表共同商讨整治市场乱象、提升保护意识。
其次,依法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监管与规范使用引导。
在多部门协同整改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20余家,下架违规包装并查处违法行为;县委、县政府批准成立“确山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统筹全县地理标志工作;农业专家深入指导标准化种植;试点企业探索“一物一码”溯源体系,实现产品可追溯。
在近日召开的听证会上,各方一致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达到了保护“留庄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目的。在社会监督支持下,“留庄大米”产业将迎来更规范、更可持续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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