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社区居民向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反映,在广州某小区门口出现了一台自称“得到了袁隆平认可”的自助碾米机,以3.68元每斤的价格出售现磨大米,碾米机的侧面大面积打着“该公司获得袁隆平的认可并获得亲笔题词”的广告。日前,记者从生产商处了解到,碾米机生产商并未获得品牌许可使用授权相关文件。
生产商称没有品牌授权,但“可以小规模地用”
在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三路西公交站亭旁边,记者看到了这台自助碾米机,机器上的信息显示,碾米机出售现制胚芽米,价格为每斤3.68元。碾米机的侧面写道——良米仓本着从稻田直达餐桌的初衷,6年来,不断创新和优化机器,并得到了“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的认可,袁隆平院士亲笔题词“良米仓现磨,新鲜,营养,更健康”。
除了上述文字介绍,碾米机上还放上袁隆平的一幅题字,以及一位中年男子和袁隆平的三张合影,题字的落款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
随后,记者以代理商的身份联系到机器的生产商——广东良米仓科技有限公司,一位经理人员向记者肯定了题字和照片的真实性。“照片上的男子是我们公司老板,当时他去了袁隆平院士在长沙的住所,说明来意和请求后,袁隆平院士给我们写了题字,目前题字还保存在公司,他们两人的合影也是真实存在的。”
不过,对于题字和合影是否可以用于商用,上述经理人员表示:“品牌许可使用授权文件的话,公司这边倒是没有。不过,目前可以小规模地用,比如在智能碾米机上张贴作展示,这个应该是没问题的,我们目前有很多客户都是这样去做的。”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良米仓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江门,其专注智能碾米机行业多年,拥有研发技术团队和多次设备更新迭代历程。
未经商用许可被诉侵权,国内已有多起判例
2014年底,袁隆平与隆平高科签订《品牌许可使用协议》,将“袁隆平”“隆平”等以独占许可的形式,授予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使用。记者了解到,未经许可商业性使用袁隆平亲笔题字而被诉侵权,国内已有多起判例。
比较典型的案例如,2007年,“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为湖北农华题字“湖北农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并落款“袁隆平二OO七.十.十”字样。之后,湖北农华将“湖北农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袁隆平”印制在公司产品的外包装中。2016年4月,隆平高科发现湖北农华在产品包装上印刷“袁隆平”字样,随后对其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象征性索赔经济损失1元。
该案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决书指出,相关落款题字是袁隆平院士的书法作品,被告公司未经许可无权用于产品商业推荐和广告宣传。湖北农华在产品外包装上以题字落款形式使用“袁隆平”字样,属于商业性使用,侵害了隆平高科的合法权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有律师表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拥有名人签名、题字作品原件的所有人,不能将签名题字用于商业用途,签名题字中,作品所附有的姓名权利与著作权并不会随着作品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此前,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相关人士介绍,一直以来,对“隆平”“袁隆平”品牌的侵权行为层出不穷,最常见的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公司名称和商标中带有“隆平”“袁隆平”字样;二是将袁隆平的照片、题字等用在公司网站、产品包装、车体等作商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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