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安龙江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严防严控大米生产安全风险,全力维护龙江大米品牌形象,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大米生产企业培训告诫会。
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先发布告诫提示,要求全市大米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原料生产大米;严禁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香精或非食用物质生产大米;严禁生产大米掺假掺杂、以低等级大米冒充高等级大米;严禁虚假标注标签标识;严禁非法委托生产大米;严禁未依法建立并执行落实原料及成品出厂检验制度;严禁未建立健全追溯体系,生产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
随后,企业代表宣读依法生产经营承诺,参会企业现场签订了承诺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科长霍达对全市《食品生产主体吹哨人举报处置制度》进行了集中宣贯,要求企业将承诺书及吹哨人制度张贴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组织企业员工统一学习,自觉接受员工监督。
针对大米企业常见的食品安全风险及监管难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参会企业现场观看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视频指导,并从落实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两方面对大米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基层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全方位提高大米生产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水平、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及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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